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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2月我省对“一带一路”国家地区进出口增长

据海关统计,2020年1至2月,我省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贸易进出口总值为12055.3万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9%。

  据了解,今年前2个月,我省出口商品以硅铁、焦炭及半焦炭、丝织物为主,出口硅铁787.6万元,焦炭及半焦炭782.6万元,丝织物533.6万元,三者合计占同期青海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出口总值的49.8%。进口商品主要为铜矿砂及其精矿,进口7775.6万元,占同期青海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进口总值的99.3%。国有企业为青海同“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贸易的主力军,进出口8441.1万元,增长7倍,占同期青海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进出口总值的70%。

  此外,近期我省出台多项举措全力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对稳定我省外贸和保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其中,西宁海关及时出台《西宁海关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的十四条举措》《西宁海关党委贯彻落实总署党委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贸稳增长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各隶属海关针对外贸企业的“暖企服务”也不断升级,有效帮助企业解决了生产经营中和进出口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解丽娜  仁青措)